加拿大提出 S-8 法案:打擊金融犯罪與非法用郵,擬限 1 萬加元以上現金交易

加拿大政府 11 月 3 日提出《打擊金融犯罪與販毒法》,針對貨幣服務企業、非法加密幣提款機、大額現金交易與郵件走私等環節收緊監管。
加拿大政府 11 月 3 日提出《打擊金融犯罪與販毒法》(S-8 法案),以加強偵測、阻嚇與打擊經濟犯罪。法案由財政及國家稅務部長商鵬飛(François-Philippe Champagne)提出,內容涵蓋貨幣服務企業、加密幣提款機、大額現金交易、郵件搜查與公私資訊分享五個方面。法案目前只是提出階段,生效後才會實施,具體細節仍待國會審議。
五項主要措施
一是整頓貨幣服務企業的刑事濫用:新增部長權力、加強註冊要求(包括更嚴格的犯罪紀錄審查),並擴大加拿大金融交易與報告分析中心(FINTRAC)拒絕或撤銷註冊的權力。
二是打擊非法加密幣提款機,以保護加拿大人免受詐騙與其他金融犯罪侵害;各省持牌及受監管的加密幣提款機,以及面對面與網上加密幣交易所仍可繼續使用。
三是針對常見洗錢手法:限制 1 萬加元或以上的大額現金交易,以及第三方現金存款,以打擊詐騙、販毒等靠現金收入牟利的犯罪。
四是修訂《加拿大郵政公司法》,讓執法部門在持有《刑法》、《管制藥物與物質法》或《大麻法》下的合法授權時,可以搜查及扣押郵件,使加拿大郵政與現時已容許此類搜查的私人速遞公司看齊。財政部特別說明,與 C-2 法案不同,S-8 不會容許郵政檢查員拆閱信件。
五是改善公私資訊分享:容許受監管企業接收及使用執法部門為反洗錢目的披露的資訊,強化執法部門與加拿大大型銀行之間的「綜合洗錢情報夥伴關係」。
政府的說法
商鵬飛表示,詐騙與洗錢是嚴重罪行,損害加拿大人、動搖對金融體系的信心,並資助有組織犯罪,法案將使犯罪網絡更難運作。公共安全部長阿南達桑加里(Gary Anandasangaree)表示,法案將為執法部門提供打擊威脅的重要新工具。財政部稱,這些措施建基於政府打擊有組織與金融犯罪的協調行動計劃,包括 2025 年預算案與 2026 年春季經濟更新已公布的措施、打擊勒索的新措施、制定獨立的國家反詐騙策略,以及設立金融犯罪局。
來源:加拿大財政部(2026 年 11 月 3 日)。(配圖為資料圖片:渥太華國會山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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