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政治
加拿大《管制藥品法規》今生效:四套舊規合一、疫情臨時授權轉正

加拿大衛生部新版《管制藥品法規》10 月 1 日起生效,合併麻醉管制等四套聯邦法規;新冠期間藥房臨時授權轉為永久,處方可在全國藥房間轉移,旅客可攜帶最長 90 天藥量。
為何重要
聯邦管制藥品法規今日全面換版:四套舊規合併為單一框架,新冠疫情期間給藥房的臨時授權轉為永久權力。患者日常配藥影響不大,但處方轉移、續配和出境攜藥都更方便。
完整報道
加拿大衛生部新版《管制藥品法規》(Controlled Substances Regulations)自 2026 年 10 月 1 日起正式生效,取代《麻醉品管制法規》、苯二氮䓬類及其他標的物質法規、《食品藥品法規》G、J 兩部分等多套舊制,整合成單一聯邦監管框架。法規已於 2025 年 12 月刊登在《加拿大憲報》第二部分。
新框架把 2020 年 3 月以來依《管制藥品及物質法》第 56(1) 條臨時豁免給藥房專業人員的授權全部轉正。這些臨時豁免已於 9 月 30 日到期,今後藥師可長期接受執業人員口頭開具管制藥品處方、在全國範圍內轉移管制藥品處方、為符合條件的處方續配;藥房技術員在轉移、配送、記錄銷毀等方面也獲得明確的聯邦授權。
對公眾而言,過渡設計為無縫銜接,患者在藥房配藥基本無感。不過有幾項實用變化:未用完的管制藥品可退回更多授權地點,包括藥房、診所、醫院和指定回收點;計劃出境超過 30 天的旅客,可攜帶最多 90 天份含大麻、麻醉品或管制藥品的處方藥,無需再逐案申請聯邦豁免;含大麻處方藥的聯邦規則也與新框架統一。
卑詩省、阿爾伯塔和安省藥師學會均已發布指引協助藥房過渡。加拿大衛生部將從 10 月 5 日起為社區藥房人員舉辦多場英文和法文線上說明會。
N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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