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治
武漢前市長周先旺受賄 6050 萬元 判囚 14 年罰款 500 萬

河南商丘中級人民法院 10 月 10 日判處武漢前市長周先旺有期徒刑 14 年、罰款 500 萬元人民幣;法院認定其 2003 至 2025 年間收受賄賂 6050 餘萬元,因認罪認罰、贓款多已追回而從輕處罰。
為何重要
周先旺是新冠疫情爆發時武漢的市長,曾因疫情初期應對遲緩備受批評。此案是習近平反腐運動中又一起落馬高官的宣判——但法院判決書隻字未提疫情,只聚焦受賄。
詳細報道
據法院通報,商丘中院認定周先旺利用歷任職務便利,在企業經營、行政審批等事項上為他人謀取利益,2003 年至 2025 年間非法收受財物共計 6050 餘萬元人民幣(約 900 萬美元),數額特別巨大。
法院同時判處罰金 500 萬元人民幣(約 74.7 萬美元)。因其如實供述罪行、認罪認罰、配合調查,且贓款贓物多已追繳,法院依法從輕處罰。
周先旺於 2025 年 7 月被中央紀委國家監委立案調查,2026 年 1 月被開除黨籍和公職。他的武漢市長任期(2018–2021)正逢新冠疫情在武漢爆發,他曾因疫情初期信息披露遲緩受到批評,但判決書未提及此事。
N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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