蒙特利爾・政治
蒙特利爾「罵人罰款」條例被送進法庭:魁北克高等法院開審暫停申請

蒙特利爾市議會日前通過禁止辱罵市府員工(含警察)的條例,違者最高罰款 2000 加元。一個進步派法學家團體與聖米歇爾法律診所週四向魁北克高等法院申請暫停執行該條例,聽證已開庭。
為何重要
這是魁北克第一個針對「辱罵公務人員」的大城市罰款條例,罰則最高可達 2000 加元,支持者稱是保護一線員工,反對者則警告「侮辱」定義模糊、恐被選擇性執法。法院是否暫停執行,將決定這條爭議條例的命運走向。
法庭交鋒
10 月 22 日(週四),一個進步派法學家團體與聖米歇爾法律診所的律師,向魁北克高等法院申請暫停執行蒙特利爾市這項新條例。主審法官 Eleni Yiannakis 在庭上澄清,她只就「是否暫停執行」的禁制令申請作出裁決,不審理條例本身是否違憲。市府律師在下午的庭審中提出抗辯。禁制令的審查標準包括:是否存在可審理的嚴肅法律問題、是否可能造成無法彌補的損害,以及雙方的便利平衡。
完整報導
該條例由蒙特利爾市議會在最近幾週通過,禁止對執勤中的市府員工(包括警察)進行「侮辱、騷擾、威脅、恐嚇」。據 Reason 雜誌 10 月 12 日報導,初犯罰款 300 至 1000 加元,累犯最高 2000 加元。
批評者包括加拿大公民自由協會與權利與自由聯盟,他們認為「侮辱」一詞過於模糊,存在任意甚至歧視性執法的風險,尤其針對本就被過度執法的黑人、原住民與阿拉伯裔社區。值得注意的是,魁北克市、拉瓦爾、隆格伊與舍布魯克已先後通過類似條例,蒙特利爾案的結果可能影響全省同類法規的走向。
N環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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