纽约州检察长与州长发函 要求地方政府11月25日前终止移民拘留合约

纽约州检察长詹姆斯与州长霍楚宣布,州检察长办公室移民信任办公室已致函全州各县行政长官与警长,要求他们在11月25日前终止任何为联邦民事移民执法羁押人员的协议;逾期协议将依法失效。
纽约州检察长利蒂西亚·詹姆斯与州长凯西·霍楚11月6日宣布,州检察长办公室辖下的移民信任办公室(Office of Immigrant Trust)已致函全州各县行政长官与警长,提醒他们有法律义务在11月25日前终止任何为联邦民事移民执法羁押人员的协议。
《地方警察 地方罪案法》设下11月25日大限
根据州议会通过、霍楚于5月27日签署的《地方警察、地方罪案法》(Local Cops, Local Crimes Act),任何地方政府或执法机构不得签订、修改、续签、延长或继续执行任何为联邦民事移民违规而羁押人员的合约、政府间服务协议或其他正式或非正式协议。法律要求相关机构在11月25日前动用协议中的终止条款——即法律生效日三个月后;逾期未终止的协议在州法下即告无效、无法执行。若协议同时涵盖刑事与民事羁押,机构必须终止其中允许联邦民事移民拘留的部分。
詹姆斯表示:「地方官员不应替联邦移民当局做事。」她说,纽约通过这项法律,是因为纳税人的资源应专门用于守护社区安全,检察长办公室提供指引,是要协助地方官员了解义务、如期遵守。霍楚则表示,她签署法律时已表明,地方执法部门应专注保护纽约人、把危险罪犯赶出街头,而不是协助移民及海关执法局(ICE)推行强硬的驱逐议程;允许 ICE 使用地方监狱羁押民事移民拘留者,并不会让社区更安全。
刑事羁押与法院命令不受影响
州长与检察长强调,法律并不禁止地方机构为面临联邦刑事指控待审的人签订拘留空间合约,只要协议不包括仅因联邦民事移民违规而羁押;也不阻止任何机构遵守州或联邦法院的命令或司法手令。信函要求各县行政长官与警长向移民信任办公室汇报已采取的合规步骤,或确认本身并无违规协议。
移民信任办公室获授权接收投诉、展开调查、发出传票并提起民事诉讼,以确保各机构遵守州法。认为州或地方机构、雇员、承包商或学校违反民事移民执法相关州法的纽约人可网上投诉;在州内任何地方目睹联邦执法行动的民众,亦可透过检察长办公室的联邦行动通报平台举报。
背景:州与联邦移民执法角力升温
这封提醒函发出之际,纽约州与市政府和联邦移民执法部门的角力正在升温。纽约市长马姆达尼11月2日致函国土安全部长、ICE 代理局长及 ICE 纽约市执法负责人,警告 ICE 未经授权使用市属物业作移民执法行动属违法;他此前亦签署行政命令,禁止非市属执法部门在无司法手令等情况下使用市属停车场作执法部署。本次州级指引把同样的界线延伸到全州各县的监狱合约。
(来源:纽约州检察长办公室新闻稿,2026年11月6日,经 EIN Presswire 转载;图片来源:ABC New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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