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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辩论修订跨境烟霾法 违规企业罚款上限拟由 200 万增至 2000 万新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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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加坡国会 11 月 4 日辩论修订《跨境烟霾污染法令》,拟把造成烟霾的企业罚款上限由每日 10 万新元、总额 200 万新元,大幅提高至每日 100 万新元、总额 2000 万新元(约 1600 万美元)。法案在总统签署的紧急证明书下提出,可在同一次国会会期内完成三读。修订还授权当局限制涉事企业的商业往来与金融服务、要求企业自费委任评估员接受调查,拒不配合可构成罪行。背景是新加坡今年 9 月 4 日至 10 月 25 日经历十多年来最严重的烟霾,不健康空气日数达 33 天、非常不健康 5 天。(配图为新加坡烟霾资料图片。)

新加坡国会 11 月 4 日辩论修订《跨境烟霾污染法令》(Transboundary Haze Pollution Act),拟把与跨境烟霾有关的企业罚款上限大幅提高十倍。根据修订案,造成或导致新加坡出现不健康烟霾的企业,每日罚款将由 10 万新元提高至 100 万新元,罚款总额上限由 200 万新元提高至 2000 万新元(约 1600 万美元)。法案在总统签署的紧急证明书(Certificate of Urgency)下提出,罕见地可在同一次国会会期内完成提出、二读与三读。(配图为新加坡烟霾资料图片。)

不配合调查可成罪 当局可限制商业往来

修订案同时赋予国家环境局(NEA)更多调查与制裁工具:当局可指示企业自费委任独立评估员,审查其营运、公司关系与供应链,拒绝委任或不充分配合可构成罪行,定罪最高可罚 2000 万新元;当局还可在烟霾抵达新加坡之前就采取行动,并可限制被点名的企业或个人与其他实体的商业往来,包括金融服务,以施加经济后果;法律文件也可改以电邮等电子方式送达。永续发展与环境部长傅海燕(Grace Fu)在国会表示,烟霾不是天灾,而是人为后果,是不负责任企业为逐利而罔顾后果所致;她同时表示,执法必须在尊重他国主权、遵守国际法、避免域外越权的前提下进行。

十多年最严重烟霾之后 旧法至今未罚过任何企业

修订的直接背景是新加坡今年经历十多年来最严重的烟霾:9 月 4 日至 10 月 25 日期间,空气质素达不健康水平的日数为 33 天、非常不健康 5 天。现行法令于 2014 年制定,至今只动用过两次——2015 年与 2026 年——但从未对任何企业处以罚款或提起诉讼。国家环境局已向被指与印尼林火有关的企业发出通知并展开调查。傅海燕此前已表示,新加坡将在 2027 年担任东盟轮值主席国之前,推动区域烟霾协调中心投入运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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